「她22岁,比5千」海军上士30刀刺死泰女 没悔意判14年
▲退役海军上士钟国荣30刀刺死泰籍卖淫女案,一审判14年。图为死者开门让钟嫌进门画面。(图/监视器画面翻摄)
发生在去年的退役海军上士钟国荣30刀刺死泰籍卖淫女案,他开庭时一再强辩是正当防卫,并谎称「案发时精神失常,是没有意识的」,彰化地院认为他没有悔意,判他有期徒刑14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12月14日,钟国荣透过line联络、约定以2500元代价,和泰籍女子欧拉芬(CHINCHAO ORAPHAN)性交易,泰女帮他洗澡后,用手势比画要5000元,他不愿意、准备走人,泰女又比手势要2500元,他以为没有性交易也要付钱,愈想愈气,拿出折叠刀逼对方进入浴室后,猛刺30刀,导致泰女大量失血死亡。
钟男供称,当时女方爬上床帮他按摩几下,就比5000,「我跟她说不是说好2500,我也是用手比,她说什么22岁,我也听不太懂,因为她中文不好,意思是她22岁,然后比5000,我们就一直争执这个问题,我说这样我不做了,她就抓着我的手,比房门口2500,我认为不做还要缴钱吗?她就比2500,我就有点不高兴了……。」
另外,钟男辩称刀子不是他带的,是女方拿刀逼他把钱拿出来,用刀砍他,他为用手去挡,后来刀子掉落,他抢下「反射性刺到被害人」;不过,钟男在接受检方侦讯时却说,之前去特种行业曾被勒索2万元会费,「我就带着(刀)防身,每次性交易我都会带着」,供词明显不一。
法官认为,钟男出庭时否认折叠刀为其所有,一再空言「正当防卫」,虽然在检察官侦查中及羁押讯问时曾自白杀人犯行,但难以认定他有完全之悔意,因此依杀人罪判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