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贩售战略高科技货品到伊朗 台中精机遭起诉

台中地检署查获台中精机公司涉嫌未申请贩售战略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即违法将相关货品贩卖到伊朗将台中精机及林姓副理起诉。(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台中精机厂公司林姓副理未向经济部申请核发「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为将立式加工中心机等相关设备贩卖给管制国家伊朗的CAT公司,涉嫌先假报买方是不属管制地区的「阿拉伯联合大公国」的业者,经查验放行后,再由CAT公司委托货运业者将「到货港」更改为伊朗的阿巴斯港,透过此违法手法,自2016年至2019年先后完成销售6次。台中地检署今天依法起诉林男及台中精机。

经济部为管制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管制地区,自2006年5月22日陆续公告「输往北韩及伊朗敏感货物清单」,并先后在2007年11月、2018年1月间公告修正清单内容,如欲输出清单项目货物到北韩及伊朗,应先向经济部国际贸易局申请核发「战略性高科技货品(SHTC)」输出许可证,凭证报关出口

台中精机的国际行销服务处林姓副理,今年50岁的他自2015年至2019年间负责俄罗斯中东东南亚南美洲东欧等区客户开发及海外工具机销售、进出口业务。而台中精机的立式加工中心机、立式车床卧式CNC车床等货品,都属管制对伊朗输出的「战略性高科技货品」。

起诉书指出,林男为规避立式加工中心机、立式车床及卧式CNC车床等相关货品管制措施及申请输出许可程序,与伊朗的CAT(Control Afzar Tabriz Co.,Ltd)公司协议,由CAT公司提供不实买受人资料,由林男转交给不知情的报关行,让报关承办人员在业务文书的「买方国家」及「运送国家」栏位,填写不属于管制地区的「阿拉伯联合大公国」。

林男以台中精机公司名义持向财政部关务署高雄关及台中关申报海运出口报关,经免审、免验及货物查验放行后,CAT公司业者再委托货运承揽业者,将货运提单的「到货港」,更改为伊朗的阿巴斯港,并委托2家货运代理业者提领,违法将相关货品运往伊朗销售,损害高雄关及台中关审查审验出口货物的正确性

台中地检署据报,指挥法务部调查台中市调查处人员,在今年7月间先后搜索台中精机、相关货运公司船务公司,查扣出口报单及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间共6笔相关成交确认书等资料。

林男及台中精机公司代表人在检调侦讯时自白,并有多人作证,检察官以林男为台中精机公司受雇人执行相关业务涉及违法,今天将林男与台中精机均依违反战略性高科技货品未经许可输往管制地区等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