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没收玩具!单亲妈「3次重摔+脚踹」虐死3岁女 交国民法官审判
▲桃园市平镇区廖姓女子去年12月间因未满3岁女儿未收玩具,竟连续3次高抛摔落至地垫,还以脚踹方式导致重度昏迷,紧急送医急救仍不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廖姓女子去年12月间,只因为女儿不听话没收玩具,突然暴怒连续3次将未满3岁女儿以双手高抛重摔到地垫上,还以脚踹其胸口处,导致女儿当场呕吐陷入重度昏迷,廖女察觉状况不对才紧急送医,但女儿在加护病房急救18天后仍不治。桃园地检署调查后依家庭暴力罪之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重伤害致死罪嫌起诉,并交由国民法官审理。
检警调查,廖姓女子为单亲妈妈,与未满3岁女儿在平镇区租屋居住,去年12月15日下午5时30分许,因女儿未依其指示收拾玩具,廖女突然暴怒,以双手将身高体重约12公斤之女儿,举起至離地面约130公分高度,再连续3次重摔至厚度仅4公分地垫上,女儿头部着地,廖女还以脚踹女儿胸口,女儿当场呕吐昏迷且陷入昏迷,廖女见状后急忙打电话给119求助送医,经送往卫福部立桃园医院急救。
廖女女儿被送入加护病房急救,出现、急性左硬脑膜下血肿、急性蜘蛛网下出血、脑中线右移,大脑镰下脑疝及颞葉海马沟回脑疝等重伤害,昏迷指数仅3,女儿伤势严重仅靠呼吸器维生,经急救18天后至今年1月2日凌晨仍因中枢神经衰竭宣告不治,案经平镇警分局移送侦办。
桃检调查时,廖女坦承犯行,检察官认定廖女家暴伤害儿童致死罪犯行明确,向法院声请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全案将由桃园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