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隆乳 醫美負責人判囚定讞
医美诊所负责人郝治华以含致癌物替人隆乳,判一三一个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郝治华是驻汶莱代表、外交部前次长史亚平的丈夫。判决指出,郝身为萌葳诊所、优健萌葳诊所负责人,二○○一年间趁前往德国开会,购买含聚丙烯醯胺成分医疗填充物,托运返台,佯称是长效型玻尿酸、果冻矽胶隆乳,没有后遗症、副作用,帮十二名女病患隆乳。
郝二○○九年至二○一二年间指示秘书,向德国ADODERM公司订购未经无我国核准的医疗器医疗器材,另二○一二年九月间到大陆沈阳开会,购买十盒未经许可的Varioderm医疗器材,搭机托运回台。
郝治华也向德国vitOrgan公司订购未经核准注射药品,再以一盒针剂十万元推销,宣称针剂在德国是合法,台湾政府还没认同,但针剂是很好的等语,替病患制定抗老化疗程计划施打。
受害女病患指出,郝治华收费廿五万元,称填充物是长效型玻尿酸,在欧洲很多国家合法,没有告知对身体的危害,让她信以为真,「如果他告诉我,我怎么可能花那么多钱去装这个东西,这个价钱是坊间隆乳的二倍」,拆线后伤口一直流出液体,「整个胸部都是硬块」。
另有受害人指术后胸部剧痛,到医院开刀,乳房、胸大肌因病变都被挖除,害她双手无法施力,没办法脱裤或穿衣。
法院指出,女病患检体经工研院鉴定均含丙烯醯胺成分,郝治华连续犯诈欺取财罪,二审判刑一年九月定谳;另犯五个未经核准擅自输入医疗器材罪,各判三至六月得易科罚金之刑确定。输入禁药罪部分,一审依廿八罪各判郝四月至九月不等徒刑,二审判无罪,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更一审再度认定郝治华有罪,依廿八个输入禁药罪各判刑三月至十月,均不得易科罚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