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沈阳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涉及现役军人、多孩儿家庭和灵活就业人员……

7月29日,“沈阳住房公积金关于进一步促进沈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对外发布,从8月1日起,沈阳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并且推出了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

最高105万元

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85万元;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05万元。

现役军人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在沈阳新购买自住住房的现役军人,可到沈阳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以其在部队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计算基数,账户余额以其在部队累计缴存金额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

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和沈抚改革示范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和军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警官和警士,以及在军队、武警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他军队人员和武警部队人员。

此政策执行时间暂定为2年。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外福利多

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执行,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二套贷款利率执行。同时,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支持政策继续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条件更宽松

还发放利息补贴

在原灵活就业开户“户籍不受限、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不受限、受理地点不受限、退出制度更灵活”的基础上,沈阳再次放宽了灵活就业的缴存条件。一是取消原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一年仅能调整一次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收入情况随时在规定范围内按需调整;二是取消原欠缴公积金后不得补缴的规定,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在收入不稳定的情况下更灵活缴存;三是调整销户再开户条件,由原“销户满一年可再次申请开立灵活就业人员账户”调整为“销户满半年可再次开户”,灵活就业人员随缴随取无压力。

并且,此次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对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了缴存补贴。利息补贴标准是在原缴存公积金计息标准的基础上,对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内个人新增缴存资金再增加0.5%的补贴利率。但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内发生提取或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补贴不予计发。

与2023年4月1日实行的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相比,新政策缩短了贷款缴存时限的限制条件。将原来贷款前需连续缴存公积金12个月、累计缴存公积金24个月的准贷条件放宽为只需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同时新政放宽了首次使用和购买首套的限制条件。取消了仅限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条件。提高了缴存余额控制倍数,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余额倍数由10倍调整为22倍。当然,新政也注重了灵活就业人员的信用约束,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机制。增加了“在贷款偿还期间存在连续3期(含3期)逾期还款或累计逾期还款期数达6期(含6期)以上的灵活就业缴存人,不予再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失信约束机制。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暂定为1年。

来源:指尖客户端、沈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