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和安哥拉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5年4月1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5年4月11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安哥拉共和国持有效的安哥拉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