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警开枪追捕致死遭起诉 警政署:全力作为员警后盾
警政署表示将积极协助员警,作为同仁的后盾。(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张姓员警,去年3月盘查林姓男子驾驶、悬挂伪造车牌的宾士车时,林男拒检逃逸,张员追车追到中和景平路连开3枪射击,子弹从后方挡风玻璃处射入,导致车上钟姓乘客后脑中弹死亡,新北地检署2日依过失致死罪嫌将张员起诉。
警政署表示,本案已责请新北市警察局给予同仁相关法律协助,及因公涉讼的经费辅助,经费不足部分可向警政署申请补助,会积极关怀、协助同仁,提供心理咨商辅导,全力作为同仁后盾。
警政署指出,为强化员警正确使用警械,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已于去年10月完成《警械使用条械条例》的修法,更明确的定义警械使用时机,警政署亦针对修正后的第4条「迳行射击」的四款时机与情境,参照学者著作及法院、地检署的相关侦审文书,撰拟迳行射击书面资料及拟定情境模拟,供员警教育训练运用。
警政署强调,会持续强化员警教育训练,增进正当、合理的用枪观念,以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兼顾警察人员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