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吊臂事件检讨 绿议员要求中市府负行政责任

针对建案工地塔吊吊臂砸中中捷车厢事件,民进党台中市议员陈淑华、蔡耀颉认为市府有督导之责、应负担起行政责任。(林欣仪摄)

台中捷运去年5月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吊臂砸中车厢事故,酿1死15伤,台中市议会组成事故调查小组,16日召开总结报告,民进党议员陈淑华、蔡耀颉认为市府有督导之责、应负担起行政责任,国民党议员刘士州则呼吁不要对市府太多苛责,双方舌战。

陈淑华表示,台中捷运营运至今发生多起事故,包括去年塔吊吊臂砸中车厢、今年5月发生的中捷砍人事件及9月的副站长昏倒,中捷公司在每次事故发生后才从中检讨,却未能从事件中获取教训,市民无法接受;台中市府在这些事件中虽无刑事责任,但也应负担起行政责任。

交通局长叶昭甫对此回应,不论是运安会或监察院的调查报告,针对中捷塔吊事件提出制度面纠正,市府及中捷也对此检讨,其中没有认为有人员渎职等情况,且事发后包括中捷董事长、总经理都已陆续换人。

法制局长李善植则说,如果该事件涉及公务员有失职或违法情况,监察院会弹劾,但目前的检讨报告都是针对制度面缺失提出,市府内部也检讨改善,人员部分没有违法失职。

蔡耀颉认为,中捷事故除了中捷公司应负责,市府交通局也负有督导责任,无法接受市府所指无责任的说法,交通局应承认有督导不周责任。刘士州则说,中捷公司虽是市府出资,但有自己的营运与作为,是法律或行政上无可规范的,以该起事件来说,可追究的就是应变问题,人员部分虽有疏失,但不应苛责。

会议主席朱元宏强调,责任追究的部分监察院及运安会已提出制度面纠正,市府在督导上很难置身事外、也责无旁贷,要求市府加强督导中捷,台中捷运公司也应持续在制度面、法规面及人员训练、设备面等施行精进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