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赴陆换器官捞千万!移植名医曾喊冤遭抹黑 今被检方打脸
▲前彰基医师陈尧俐。(图/翻摄自医院官网)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曾任职于彰基肝脏移植名医陈尧俐,没报备多次到大陆做肝脏移植,违反医疗伦理,检方查出陈与生技业黄男、药厂杨女、从事两岸器官移植林女,涉嫌于8年前仲介10名国人赴山东、湖南进行肝肾脏购买及移植,大捞2037万元,遭检方求处重刑。彰基今天回应,活体肝脏移植在台湾已是成熟技术,捐赠者的死亡率和长期并发症也相当低,呼吁民众勿受误导而远赴中国进行尸肝移植。
针对今天检方起诉,陈医师讯息没接也没读,不过2年前彰基因为他多次没有报备前往大陆进行器官移植,因此不予继续委任,当时一再表明没有持有「大陆license」,试问如何开刀,一切都是「子虚乌有」、「抹黑」他个人在医界的清誉。更发声明强调他个人从未在中国取得换肝手术许可及办理此项医疗合作支援申请,如何在中国进行换肝手术,在中国执医若未取得许可所受刑罚及高,回到台湾还须受罚最重会被撤销医师执照永久不得行医,又何需要冒如此大风险去做不利己之事。
彰化地检署表示,全案于2022年3月间接获检举,认该集团作为,实已违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2条所规定无偿原则,且现实存在「两岸及境外非法器官移植旅游医疗」风险及实情,亦有向国人充分揭露真实资讯,做为进行境外器官移植安全及风险评估参考。
▲彰基2年前曾对陈尧俐发声明。(图/ETtoday资料照)
检察官表示,当时陈医师等人仲介10名国人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查证过程遗憾发现,多数病患在器官移植后之存活时间仅有2、3年,甚至有病患因器官移植失败而不治或回国后一周内旋即过世,足认移植医疗风险性极高。
彰基回应,有关人体器官绝对不能买卖、来源必须清楚,且所有要件皆须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否则即违背「尊重自主」、「不伤害」、「行善利他」、「公平正义」医学伦理四大基本原则。另外因活体肝脏移植在台湾已经是成熟的技术,捐赠者的死亡率和长期并发症也相当低,呼吁民众勿受误导而远赴中国进行尸肝移植。本法人医疗体系绝对禁止医疗行为有违背上开医学伦理及法律,对于违反者,尊重国家司法调查、审理结果。
▲彰化地检署。(图/记者唐咏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