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病人赴陆换肝肾海捞2千万 名医转任台中某大医院副院长

▲中部地区换肝权威名医陈尧俐遭指控仲介病患到大陆移植器官,检方今天侦查终结,对陈尧俐求处重刑 。(图/翻摄医院官网)

记者游琼华、唐咏絮/台中报导

中部地区换肝权威名医陈尧俐遭指控,在彰化基督教医院任职时,多次赴大陆做器官移植手术,不法获利共达2037万元。检方今日侦结,依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罪嫌起诉,将陈尧俐求处重刑。陈尧俐在2022年已经自彰基出走,目前人在台中一知名医学中心担任副院长,院方不愿多作回应,仅强调案件目前进入司法程序中,院方不便评论。至于是否解聘陈尧俐,院方透露,将在全案定谳后,再依医疗法、医师法及院内规定办理。

由于事件发生是陈尧俐任职于彰化基督教医院时,彰基也对此案回应,强调陈尧俐自2022年7月1日起已经非彰基医师。有关人体器官,绝对不能买卖、来源必须清楚,且所有要件皆须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否则即违背「尊重自主」、「不伤害」、「行善利他」、「公平正义」医学伦理四大基本原则。本法人医疗体系绝对禁止医疗行为有违背上开医学伦理及法律,对于违反者,尊重国家司法调查、审理结果。

陈尧俐在2022年改到台中一知名大型医学中心任职,所任职的院方则表示,「陈医师于院内执行医疗业务期间,始终遵循院内管理流程与专业规范。于其他医疗机构任职期间之医疗事件,该案件目前进入司法程序中,院方不便评论。」

彰化检警调查,陈尧俐等人以器官供体费、术后照护医疗、中国医师报酬、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向每名肝脏移植病患收取500万至750万元,肾脏移植为300万至350万元,再透过洪姓男子以地下汇兑方式与中国医师共分费用。陈尧俐指示在台湾的谢姓助理到大陆地区前往指导护理、教导病患术后照护事宜。

不过,检方在查证过程发现,多数病患在器官移植后的存活时间仅有2、3年,甚至有病患因移植失败而不治,或回国后一周内就过世之情形,足认具有仲介对价、不透明的器官移植医疗风险性极高。

检方侦查,陈尧俐违法仲介国人前往大陆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医院进行肝脏与肾脏移植,涉嫌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罪嫌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