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改单贪渎案 首波起诉18人
中警「白单改红单」案,中检侦结首波起诉李姓巡佐等18人。(冯惠宜摄)
台中市9月间爆出曾在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服务的多名员警,涉嫌将违规遭迳行举发的「白单」改开立罚款较低的「红单」,中检侦结首波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李姓巡佐等18人,起诉书揭露李与陈2警因人情关说改单,不但改罚款较低违规行为,行为人也改为自己,检方认为众警囿于请托关说旧时代思维,非恶性重大,请求减刑或缓刑。
台中市警局今年9月在警政署要求下,查出多名员警涉嫌将取缔交通违规的「白单改红单」,认定此举为涉贪,台中地检署分别于9月、12月展开2波搜查行动,共带回39名员警调查,其中李姓巡佐、金姓侦查队长被声押禁见获准,其余3万至2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25日起诉名单出炉,包括李姓巡佐在内的18警,被依贪污等罪嫌起诉,而金姓侦查队长并未在此波名单中。
起诉书内容指出,李在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担任巡佐,也是该派出所警友会承办人,他与另名陈姓员警囿于人情关说请托,直接将白单违法事项由「并排停车」、「违规停车」改为罚锾金额较低之「违规临时停车」红单,并将违规行为改为李、陈2人,且自掏腰包缴纳红单罚锾。
检方也认定被告等18人均符合《贪污治罪条例》减刑要项,并认为李、陈2人徇私、混淆正当社交往来与请托关说分际,「积非成是」导致不当观念传递新进同仁、不良风气蔓延警界,念及2人均囿于请托关说旧时代思维、非恶性重大,建请法院量处适切之刑。另16名基层员警系受警界学长李、陈请托,碍于同仁情谊或囿于职场文化而犯行,建请法院从轻量刑,酌予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