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机X光机贪渎案逆转 2航警1缓刑1无罪

2名航警涉X光机采购弊案,桃园地院27日宣判,林男有期徒刑2月、缓刑2年,陈男则是无罪。(赖佑维摄)

喧腾一时的航警局为桃园国际机场采购X光机贪渎案,承办官警遭控收贿放水并泄漏底标,让蔡姓厂商牟取不法利益7462万元,案经桃园地方法院审结,27日出现逆转,航警局3线1星林姓安检队长,依泄密罪轻判2月刑,缓刑2年,支付公库5万元、陈姓航保科警务正获判无罪、蔡姓厂商依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判刑6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30万元。可上诉。

桃园地检署起诉指控,44岁陈姓航保科警务正,明知54岁蔡姓得标厂商提供的仪器,无法符合采购契约所订爆裂物标准,竟以蔡提供的伪造原厂证明书,使5部不合标准的电脑断层扫描仪陆续通过验收,让蔡不法获利7462万;林姓安检队长则泄漏预算金额和参标厂商家数给厂商,且新家10万元装潢是由厂商埋单。陈男涉犯图利、伪造文书罪;林男涉收贿罪;蔡男涉犯伪造文书、行贿罪。

案经桃院审理后,陈男出庭称,认为厂商「不会骗我」,且仪器都是国际大厂制造,不知证明是伪造,承认有疏失但绝无图利意图。林男则称,担心标不出去预算被收回,行李检验延宕会影响飞机起飞、耽误旅客时间,才在快流标时,以电话告知厂商,坦承疏失,但根本不知厂商帮出10万元装潢费,直到被调查官询问才知道。

蔡姓得标厂商坦承涉及伪造文书,惟强调当时询问原厂可否调整成符合台湾法规要求的参数,但原厂以仪器符合美国、欧盟等国际规范,拒绝调整,他才造假。装潢费部分,因与林是朋友才帮忙,林确实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