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疑爱慕小20岁少女 多次跟踪传讯「跟我约会」遭逮
中年男疑爱慕小20岁少女,多次跟踪传讯「跟我约会」遭逮。(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46岁陈姓男子疑在星巴克看到素不相识16岁少女而心生爱慕,自2023年6月至12月,多次跟踪少女,不但说要送对方礼物,搜寻到少女IG后,传讯问对方「要不要跟我约会」,甚至特意跟少女坐同一班火车、尾随其跟下车,少女吓得报警,嘉义地检署侦结后,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对陈男声请简易判决,并依儿少法加重其刑期。
嘉义地检署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46岁陈男与被害少女互不相识,去年6月30日中午,陈男在嘉义市中山路星巴克看到少女后,一路跟踪少女到数公里远的嘉义市立体育馆,还上前跟少女说「我知道妳都会去星巴克,想送妳礼物」,少女表明不需要、拒绝,陈男却持续跟踪,少女只能跟友人躲到体育馆4楼,陈男还不放弃,跟踪时间前后长达2小时。
去年7月18日,陈姓男子在嘉义火车站出口,跟踪少女到补习班,时间长达2小时。去年10月中,陈男用IG传讯给少女,问她要不要跟他约会,少女马上封锁陈男帐号。
去年12月29日晚上9点25分,陈男在嘉义火车站月台观察少女行踪,并在少女旁边徘徊2至3次,等少女要搭火车时,陈男也跟着走进同一车厢,少女心生畏惧,马上联系母亲报警,当火车到站时,男子竟还尾随少女下车,被铁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警方移送法办。
检方表示,陈男坦承犯行,与少女指控情节一致,且有警方书面告诫书、跟踪骚扰通报表、犯案照片23张、陈男所购台铁车票2张等证据,陈男跟踪骚扰行为已让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近日依跟踪骚扰防制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向嘉义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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