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少女跟男友约在学校溜滑梯做爱 还没12岁就有过性关系

张男情欲难耐,直接在溜滑梯上与小六女童野战。(公园游乐器材示意图/非新闻内文发生地点/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12岁小五少女小梅化名) 透过脸书,认识了22岁的张姓男友,然而两人2015年间相约在某国小大门见面后,竟到学校里的溜滑梯发生性关系,事后被母亲逼问行踪而曝光,虽然双方是你情我愿,但张男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性行为仍被法办,挨告后因为有和女方家人和解,仅被判刑2年,可缓刑5年,以励自新。

据判决书,小梅在满12岁前,就曾与男友发生性关系,被学校发现后通报,但2015年满12岁后她又离家,在同年6月初邀约在脸书上认识的张姓男友到高雄市国民小学门前见面,后来便一起走进校园,在溜滑梯设施亲热发生性关系。

小梅母亲后来找到小梅,询问离家期间过程中也得知女儿和男网友有性行为,气得提告,全案便由高雄地检署检察侦查起诉。法院审理时,合议庭虽认定张男知道小梅是案发学校的国小生,却仍发生性关系实属不该,但考量他与少女发生性行为时年仅22岁,血气方刚,也没有违反少女意愿,事后也和被害少女及父母达成和解,小梅母亲也请求缓刑,因此仅判刑2年,缓刑5年,以励自新,全案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