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女友激情3次…分手呛「外流肉照」:这么爱玩!20岁男下场惨了

高雄20岁男恐吓小女友,呛要外流裸照,下场遭判刑。(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戴若涵/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20岁男子阿哲化名)2019年初与年仅15岁的少女交往,双方发生3次性行为,交往期间少女也传送裸照给阿哲,但2人恋情被少女父亲得知后,便无疾而终。不料,阿哲竟恐吓少女要将私密照流出,吓得少女在父亲的陪同下报警处理,日前法院判决出炉!

判决指出,阿哲2018年12月间在脸书上认识年仅15岁的少女,2人2019年1月开始交往,同年5月分手,交往期间他曾3度在旅店住处内,在不违反少女的意愿下发生性行为,少女也曾传送个人裸露身体的私密照给阿哲,2人的恋人被少女父亲知晓后,才没有继续交往下去。

不料,阿哲2019年5月4日竟传讯给少女,「ㄎㄎ,这么爱玩,再不回,照片我一定传出去,骗感情的」,传讯期间也打了2通电话给少女,但对方都没有接听。少女事后见到阿哲的讯息吓坏,担心照片会被外流,心生恐惧,决定在父亲的陪同下报警处理。

高雄地方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后,认为阿哲明知少女未满16岁,缺乏完全性自主同意能力,竟未能自我克制,法纪观念淡薄,影响少女身心正常发展,事后还传送讯息恐吓少女,但审酌他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依3个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各判有期徒刑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另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