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就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责令重庆市江津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綦江营业部改正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就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责令重庆市江津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綦江营业部改正
2024年07月10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就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对重庆市江津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綦江营业部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綦江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王恒
住所:重庆市綦江区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工业园(食品园)
品牌:申通
二、主要事实
投递单号773293986448954的快递时,未经收件人同意私自投递代收点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十日内整改上述违法行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放至代收点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