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2800.0
四川瑞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2800.0
2024年09月10日,泸州市邮政管理局就四川瑞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四川瑞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庭波
住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开区九港路南侧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群众申诉反映在江阳区某小区、龙马潭区某小区投递快件时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28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泸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