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警告
台州市椒江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警告
2024年08月27日,台州市邮政管理局就台州市椒江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台州市椒江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兵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椒江区葭芷街道内环东路178号
品牌:申通快递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经查:台州市椒江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快递业务,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将单号为773303605418283的快件投递到椒江区新时代店菜鸟驿站,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上述行为有快递面单信息、快递物流信息、郭智慧的陈述、营业执照复印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明。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经查:台州市椒江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快递业务,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将单号为773303605418283的快件投递到椒江区新时代店菜鸟驿站,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上述行为有快递面单信息、快递物流信息、郭智慧的陈述、营业执照复印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明。
承办单位:台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