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施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将受处罚

据悉,修订后的《办法》共9章57条,在“市场秩序”章节,进一步明确快递市场准入管理要求,强化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义务;在“快递服务”章节,就规范服务作业,提升服务质量等对快递企业作出规定;在“安全发展”章节,强化快递安全管理要求,重点就加强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作出规定;在“监督管理”章节,规定了有关执法检查措施;在“法律责任”章节,规定了违法行为的罚则。

红星新闻注意到,在加强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方面,《办法》提出了多项新规。

例如,《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码号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实行码号使用信息、用户信息、快递物品信息关联管理,保证快件可以跟踪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据交通运输部介绍,近年来,我国快递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效服务居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3年12月,我国快递年业务量已突破1200亿件。原《办法》作为实施快递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于2008年7月公布施行,2012年进行了修改,其对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快递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快递市场规模逐步壮大,需要加强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促进快递业绿色发展,需要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加强快递业安全管理特别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强化有关制度约束。以上现实问题,对进一步完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制度设计提出了迫切要求。

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