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鑫驰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以罚款3000.0
东营市鑫驰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以罚款3000.
2024年03月07日,东营市邮政管理局就东营市鑫驰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东营市鑫驰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瑞杰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496号
品牌:韵达
二、案由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主要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承办单位:东营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0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