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这四类群体创办小微企业可享“税收红包”

新修订的《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本月开始施行。重庆市税务局介绍,条例明确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目前,重庆中小企业已达116.2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95%,为全市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为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条例从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创业人员的扶持,《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确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条例明确,税务机关应当优化税费征管流程和税务执法方式,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对中小企业实行监管,主动帮助中小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实习生 唐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