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P3实验室未落实SOP 指挥中心开罚15万元

中研院P3实验室前研究助理染疫事件,最终以传染病防治法最高罚锾15万元开罚。(本报系资料照/郑任南摄)

中研院P3实验室前研究助理染疫事件,日前完成调查报告,中央流行指挥中心今天公布最终裁罚金额,以传染病防治法最高罚锾15万元开罚。

中研院去年前研究助理在实验时,连身型防护衣、N95口罩、双层手套、护目镜及鞋套等;且在穿脱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生物安全柜,未遵守该实验室SOP。因为未依规定穿防护装备、穿脱防护装备也未遵守SOP、内部未落实新进人员训练稽核等三大缺失。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今天宣布,中研院整体检视已经完成,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以最高罚锾新台币15万元,要求中研院一个月内依照调查报告建议事项改善。目前观察中研院已经完成相关改善工作,希望依照裁罚书再度检视,是否有改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