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陈伟殷若回台比照郭泓志条款?吴志扬:启动相关程序
陈伟殷被水手队释出,若想回来台湾加入中职,联盟释出善意,会长吴志扬29日受访表示,只要陈伟殷有意愿,有机会根据规章86条第2项规定,比照郭泓志当年加入中职办法,以优秀旅外球员条款「专案处理」,不需要经由选秀。
吴志扬今天主动在记者会提及此事,透露将会探询陈伟殷未来动向,「如果有意愿留在国内职棒发展,我们会启动相关程序。」
郭泓志在2013年6月有了想要返台打球的想法,马上引起中职各球团的注意,为了让他顺利返台投入中华职棒,联盟召开常务理事会,订定出一套优秀旅外球员条款,被称「郭泓志条款」。
符合优秀旅外球员资格的球员,不用经选秀程序,但签约球团必须放弃选秀次数或其他补偿,要在常务理事会中讨论,以全体常务理事会过半数同意。优秀旅外球员条款实施以来,郭泓志是第一位使用,之后便未曾有人使用过。
规章「新人球员选拔办法」第86条,有旅外杰出加盟的相关办法,不过没有明确标准,仅表示「必须由会长主动提案,经过全体常务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吴志扬说:「陈伟殷看起来是有可能(符合),但还是要大家开会讨论决定。」
郭泓志当时加入统一狮,球团放弃3轮选秀,陈伟殷若加入中职,是否比照相关补偿,吴志扬说:「这不一定,想要的球队可能提出其他补偿,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选秀轮次,这程序如果启动之后,各队会自己沙盘推演,联盟会长主要是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