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違法挖角科技人才 2在台幹部遭判4月
中国上海思特威公司违法挖角台湾科技人才,未经许可设台湾办公室并组业务团队,以香港的公司名义发放薪资躲查缉,新竹地院将2名干部依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非法为业务活动罪判处4月。
判决书指出,中国上海思特威电子科技公司是从事COMS图像传感器晶片设计、研发与销售,为挖角台湾科技人才,未经经济部投审会许可,在2018年于新竹县竹北市成立由上海思特威实质控制的台湾思特威办公室。
法官表示,林姓商务发展总监与黄姓资深营运经理协助设置思特威台湾办公室,以猎人头方式陆续招揽8名员工,组成业务团队,从事业务活动,薪资部分则由上海思特威公司以香港智感微公司名义发放,以规避查缉。
法官审酌,林姓商务发展总监与黄姓资深营运经理明知上海思特威公司是中国营利事业,非经主管机关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却仍租用竹北市商办并进行相关业务活动。
新竹地方法院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非法为业务活动罪,将2人判刑4月,缓刑2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