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典论遭判4年理由曝光 合议庭:不择手段用金钱换取连署书

屏东县议长周典论力挺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参选总统,却涉嫌违反总统选罢法连署行贿罪,屏东地院27日判周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6年。(谢佳潾摄)

国民党籍屏东县议长周典论27日遭屏东地院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6年,并科罚金500万元,判决理由稍早出炉,合议庭法官认为周典论居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竟无视法律禁令,指示周品全等人以老鼠会方式拉人连署,是不择手段用金钱换取连署书之举。

判决书指出,周典论明知郭台铭、赖佩霞参选第16届总统、副总统,且经公告为总统、副总统选举德被连署人,竟为求郭、赖能达到连署门槛,一共交付500万元给屏东县潮州镇长周品全,并告知周品全以老鼠会方式拉人、1份500元,经周品全层层嘱托下,有4名连署人收到贿款各200元。

合议庭法官认为,周典论虽辩称500万元是推动连署的人事、行政费用,但却告知周品全须负责至少1万份的连署书,且还举例可以用老鼠会方式拉人,这显示周典论有明确指示周品全要不择手段用金钱换取连署书。

法官还表示,当时郭、赖暂无选举造势的需求,但周典论却仍交付高达500万元的现金给周品全等人运用,可以认定周典论给的钱并非单纯用以支付连署的人事、行政费用,而是可用来交付选民以换取连署书的贿赂,且周典论与周品全等人确实有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

合议庭审酌周典论身为议长、是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竟无视法律禁令,因此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7条第1项第2款之对连署人交付贿赂使其为特定被连署人连署罪,判周典论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6年,并科罚金500万元,已扣案的贿赂490万1000元、未扣案的贿赂2万9200元,全部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