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取締陸「三無」船舶 嚴禁離港
海巡署在金厦海域取缔大陆「三无」渔船事件延烧三周,大陆各地对「三无」船舶也积极查缉;广东珠海近日再度发布通告,明定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一律禁止离港,将予以没收取缔,依法销毁。
珠海市公安局、海警局等九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海钓活动的通告」。
通告指出,今年二月廿九日,珠海市五艘出海钓鱼的船舶遭遇大风浪天气影响,有三艘艰难返航、两艘遇险求救,其中一艘求救船舶上七人被救援力量快速救起,另一艘遇险船舶上六人失联,当晚海面天色黑暗、风高浪急,六人命悬一线,珠海海事局、珠海海警局等部门组织廿八艘船舶经三个多小时艰苦搜救,才于三月一日凌晨将六人成功救起。
通告表示,此次冒险违规出海行为引发的险情教训深刻,充分暴露非法海钓的危害。为切实维护民众生命安全,遏制海上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大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覆等法律法规,决定在珠海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海钓活动专项行动,除严禁「三无」船舶、证照不齐或失效船舶从事海钓活动,「三无」船舶也一律禁止离港。
通告称,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海警、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