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公共的园所躺着领奖励金?全教总怒批:教育部被绑架

教育部于29日公告,准公共幼儿园将于8月进入第3作业期程。(本报资料照)

教育部于29日公布了最新一期准公共幼儿园规划的新闻稿,但修正后的内容却让社会大众瞠目结舌,跌破眼镜。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以下简称全教总)质疑,教育部是否已经被准公共的园所们「挟家长以令教育部」,但堂堂一个教育部却毫无招架之力。

去年此时,教育部才信誓旦旦跟社会宣布,112学年开始要逐步调降,114学年达标,却在昨天的新闻稿当中看到,准公共园所竟然可以从114学年度才开始调降,115学年度逐步完成。

「堂堂教育部的政策,可以说跳票就跳票!」全教总表示,实际上降低师生比这件事情,是去年就已经公告社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也在去年度就宣布,因此反问教育部长潘文忠,「教育部与准公共的园所们,难道是昨天才决定要降低师生比到1:12吗?」如果不是,那显然是教育部在准公共的合作期程规画上,有严重的行政疏失。

教育部的新闻稿内还提到「113学年度全面加强整备,并提供每园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金,让幼儿、家长及教保服务人员都能受到保障,并为达成师生比目标预做准备」。全教总反问,这个意思是,准公共园所们都还不用降低师生比,就可以先收到10万元?这奖励金的用途是给园所?家长?还是教保服务人员?准公共的园所除了躺着领奖励金,还可以到114学年才渐进调降人数?岂不赚烂?

至于先前社会都在瞩目的准公共重大违法退场机制,教育部竟然可以修正为:「对于负责人、园长有违法对待幼儿且情节重大的事件,或可归责于负责人、园长者,应解约退场」,而且还是只追溯到「112年3月1日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及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修正施行后」。

全教总对潘文忠提出质疑,在这个条例实施之前,难道就没有儿少事件发生吗?为什么原本宣称要追溯三年却改成只追溯一年?前两年的可以无条件放宽?

另外,退场条件内的触法行为人也从园内的教保服务人员改为负责人、园长,这是否表示,以后准公共园所就算每个月都发生违法事件,只要不是负责人跟园长,这个园所还是可以不用退场准公共,继续爽领补助?而众所皆知,负责人与园长是与幼儿最少直接接触的人员,在儿少事件的违法比例上一定就是远低于一般教保服务人员,教育部此举无疑是明显袒护这些私立准公共的负责人与园长,令社会不胜唏嘘。

全教总说,年初就已经开始呼吁应该要尽速处理新一期的准公共机制,也应该要更为严格,更符合教育公共化的精神。全教总肯定教育部在「收费数额」、「教师及教保员薪资」、「基础评鉴」、「建物公安检查」还有「幼儿餐点」上的变革,这些都均朝向更好的方向前进,但是对于降低师生比与退场机制的规划,却反而被准公共们胁持家长的权益,不仅无法前进甚至倒退。

全教总严厉谴责这样的行政态度,并呼吁教育部应该在儿童节的前夕,落实自己的承诺,恢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之园所不得加入准公共」以及「113学年度开始逐步降低师生比」之政策,否则将成为被社会贻笑大方的「自打嘴巴、出尔反尔」的教育部。除此之外,在新制度方面,全教总建议也应该采用记点制,不论园长、负责人、教保服务人员的违法事件都计入违法点数,违法点数达一定数量之后就应该退场,以确保教育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