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任命国会多数组阁? 李念祖:「执政党」应以立法院多数决定
中华民国宪法学会于1月27日举办「看守110日的宪政接轨问题」研讨会,与会贵宾从右到左为:高思博副教授、黄锦堂教授、前大法官苏永钦教授、前大法官廖义男教授、苏子乔教授、李念祖教授、董保城教授、林超骏教授、纪和均助理教授。(中华民国宪法学会提供)
随着2024年总统大选落幕,内阁进入看守政府状态,中华民国宪法学会于1月27日举办「看守110日的宪政接轨问题」研讨会,与会贵宾包含前大法官苏永钦教授及中国国民党智库代表高思博副教授,并邀请宪法学界、政治学界的专家学者们,共同探讨旧内阁应随国会还是总统总辞,以及总统是否应任命国会多数担任内阁等议题。
东吴大学政治学系苏子乔教授指出,旧阁揆的辞职时机问题,早在1990年代即引发讨论,但我国学界对此目前仍莫衷一是,近几届的实际运作上也尚未形成稳定的宪政惯例。
苏子乔教授进而表示,对总统是否应任命国会多数组成内阁的问题,涉及我国的半总统制是偏向内阁制的「总理总统制」或偏向总统制的「总统议会制」,前者组阁权属于立法院,总统应任命国会多数组阁,后者组阁权属于总统,总统得自行决定组阁人选。二者相较之下,总理总统制的宪政运作通常较总统议会制顺畅,同时可以避免内阁变动频繁及总统与国会间的政治冲突。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李念祖教授指出,应回归释字第387号解释所揭示,立法委员任期届满改选后第一次集会前,行政院院长自应向总统提出辞职。因此在新的总统选出后,行政院总辞是宪法上的义务,总统的礼貌性慰留并不能解除行政院向届期不连续的立法院辞职的义务。而总统任命行政院长的目的是为了率领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依法行政,则此「依法行政」,所谓「执政党」应以立法院多数决定,因议会才拥有民意基础,此议会多数才是真正的执政党。
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黄锦堂教授指出,从1996年总统直选以来,各界普遍认为总统享有实权,尤其阁揆任命权,这次2024年选举,选民也是在这个理解下进行投票,惟黄教授认为应反对总统之绝对任命权,首先释字第520号解释理由书内容有待商榷,再者以宪法政策来说,目前政治局势与2000年陈前总统不完全相同,并呼吁立法院仍应享有实权,新国会开议前,内阁必须进行总辞,而蓝白/绿白是否组成稳定的联盟,成为过半的民意基础,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林超骏教授表示我国既采双首长制,至少应仿效法国作法,即应将总统与立法委员选举再度分离,且将总统之选举日与就职日提前在立法委员选举之前。
国立中兴大学国家政策与公共事务研究所纪和均助理教授指出,在我国宪政惯例下难有「共治」的发生可行性,且立院不敢主动发动不信任案,在此情况下,立法院应该强化国会调查与听证程序、人事同意审查程序与藐视国会罪。
前大法官廖义男教授认为,基于宪法上民主法治国原理,赞同李念祖教授的建议,即在依法行政之下,国会多数意见才是真正民意,应然面上大于总统民意,惟实然面在野政党蓝白国会多数,目前又不组阁的情况下,只能在少数政治下寻求维持宪政惯例的应然面,则在野党是否提出释宪,抑或声请作暂时处分,是可能的方式。
在本次大选后形成的三党鼎立状态下,我国的分权体制运作必然面临改变。透过此次宪法学会举办的研讨,各专家学者们尝试提出合乎我国宪法精神的宪政运作方向,朝野各个政党领袖于2月1日立法院开议前,是否应展开政党协商、理性对话,避免斲丧了多数统治的民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