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陆茶叶至越南「洗产地」 桥头地检起诉3人

桥头地检署侦破107吨大陆茶洗产地案,行政院长苏贞昌于去年10月到高雄慰问有功人员。(本报资料照片)

桥头地检署于去年9月份底指挥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共查获大陆走私茶叶共107 公吨案件。此案经检察官侦查终结,对犯罪集团的谢姓男子等3人提起公诉,另4人因愿缴回1000万元不法所得,获缓起诉处分。

专案小组调查,谢姓男子在大陆云南省经营茶业公司,另由黄姓男子在高雄市冈山区开设茶行。此犯罪集团成员于2016年年底成立另一家公司,负责协助集团办理大陆茶叶运抵越南并将产地标注为越南后进口台湾的报关申请业务。

由于过去10年来大陆地区市场发生变化,导致送礼文化锐减,该集团的公司茶叶销量如断崖式锐减,致茶叶库存量爆炸性成长,也遭受巨额损失。因此,该集团成员明知依据惩治走私条例规定一次私运原产地大陆地区产制的茶叶完税价格不得超过10万元新台币,或重量超过 1000 公斤,但仍铤而走险。

该集团于2016年12月底至去年9月被检调机关查获为止,将大陆茶叶包装后转运至越南,再委请越南食品公司加工并将产地改标注为「越南」后,由谢姓成员负责的公司在进口前改标,并委请不知情的台湾报关公司向财政部关务署高雄关及台中关申请报关登记入境,先载运至南投县名间乡的仓库,再转运到高雄市冈山区的茶行。

检方讯后,依惩治走私条例的走私管制大陆物品进口罪、刑法的就商品之原产国为虚伪标示,及贩卖虚伪标示原产国商品、诈欺取财罪等,对两名谢姓成员与黄姓成员提起公诉,另4人因为愿意缴回犯罪所得1000万元,且此案没有被害人,因此以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