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里长赠茶叶白米求支持 南检行贿起诉

台南盐水王姓里长候选人,涉嫌以茶叶白米选民贿选,全案侦结起诉。(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谢欣如,侦办台南盐水区王姓里长候选人贿选案,侦查终结认王姓里长候选人涉犯投票行贿罪嫌提起公诉;曾姓、方姓孙姓选民涉犯投票受贿罪嫌,均依职权为不起诉处分

谢欣如检察官于107年9月14日指挥警政署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台南市警新营分局及台南市调查处至王姓候选人、桩脚及选民等住处共4处进行搜索,并传唤33人到案,扣得茶叶33包及白米1包等物品,并谕知王姓候选人以30万元具保。

检方查出王姓候选人分别于2018年3月、7月间某日,携带3包或4包4兩装之茶葉(1台斤1600元),前往曾姓、方姓、孙姓等3位选民住处,将茶葉交付选民本人或其家人,寻求投票支持。又于2018年8月间,辗转请人交付10公斤白米1包与方姓选民,亦寻求投票支持。

王姓候选人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 项之交付贿賂罪。曾姓、方姓、孙姓3位选民,涉犯刑法第143条第1项之投票受贿罪嫌,因其等自白犯行,情节非重,且均年事已高,仅因一时失虑致罹刑章,以职权不起诉处分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