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百吨改标陆茶 检起诉3人
桥头地检署侦破107吨大陆茶出口到越南洗产地,再进口到台湾的案件,行政院长苏贞昌于去年10月到高雄慰问有功人员。(本报资料照片)
谢姓兄弟为首的7人家族贩茶集团为消化在大陆云南的库存茶叶,走私107公吨的大陆茶叶到越南,洗产地后再进口到台湾。桥头地检署4日侦结,依走私管制大陆物品进口、诈欺取财、妨害农工商罪等起诉谢姓兄弟与茶叶公司黄姓总经理,另4人因共缴交1000万元不法所得,获缓起诉处分。
桥头地检署去年9月底与10月初指挥高雄市调处查获大陆走私茶叶多达107吨,专案小组追查发现,谢男在大陆云南经营茶业公司,另由黄姓男子在高雄市冈山区开设茶行,集团成员另于2016年底成立另间公司,专门负责「洗产地」业务,办理该集团自大陆运抵越南并更改产地标示后的茶叶,透过台湾报关公司申请进口。
由于过去10年大陆市场剧变,送礼文化锐减,该集团茶叶销量如断崖式锐减,库存量爆炸,承受巨额损失。为弥补亏损,该集团明知依据惩治走私条例规定,1次私运大陆地区产制的茶叶完税价格不得超过10万元新台币、或重量超过1000公斤,仍铤而走险。
该集团2016年12月底至2022年9月间,将大陆茶叶包装后转运至越南,再委请越南食品公司加工并将产地改标注为「越南」,由谢姓成员负责的公司在进口前改标,并委请不知情的台湾报关公司向财政部关务署高雄关及台中关申请报关登记入境,载运至位于南投县名间乡的仓库,或转运到高雄市冈山区黄男的茶行,茶行重新包装再变更标示注明产地为台湾,以每台斤1600元卖给民众。
检方讯后依《惩治走私条例》走私管制大陆物品进口罪、《刑法》妨害农工商罪中商品之原产国为虚伪标示、贩卖虚伪标示原产国商品与诈欺取财罪等,对谢姓兄弟与黄姓成员提起公诉,另4人因为愿意缴回犯罪所得1000万元,且此案没有被害人,因此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