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改案掀表决大战 原能会降级改设核安会今三读通过

立法院会29日三读通过「核能安全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摘自国会频道)

立法院会29日三读通过「核能安全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将现行二级机关的「原子能委员会」改制为三级独立机关「核能安全委员会」,掌核能、辐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政策等9大事项,确保台湾核能、辐射、放射性物料安全;原为三级机关的「核能研究所」也将改制为行政法人,成为三级独立机关「国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

立法院上午审议攸关核安机关改制的「核能安全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和「国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设置条例」,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民众党立委张其禄及国民党立委王鸿薇陆续登台发言,主张应维持原先二级机关编制,不该降格成三级机关,否则未来机关功能恐被弱化,不利日后组织协调。

王鸿薇批评,民进党所提的「2025非核家园」跳票,连民进党智库「新境界文教基金会」副董事长童子贤都主张核一、核二厂应该重启,民进党总统参选人、副总统赖清德更透露核三厂停机后未来将做紧急发电之用,足以证明非核家园政策面临必须修改的窘境,因此连赖清德都出现「发夹弯」。

虽然朝野反弹声浪不断,《核安会组织法》在表决保留条文时,最终在民进党团人数优势下,依民进党团修正动议条文通过。

根据三读条文指出,核安会掌理核能、辐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政策、法规与国际核能合作事项之规划、研订及执行;核子保防监督及核子保安之管制;核子反应器与其设施之安全审查及管制;辐射源、辐射作业与环境辐射之安全审查及管制;核子事故、辐射灾害相关整备、应变与复原之监督及协调。

以及核子事故损害赔偿之调查评估;放射性物料与其设施之安全审查及管制;核能、辐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相关管制、应用之研究发展;所属机关办理环境辐射侦测及分析之督导;其他有关核能、辐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事项等9大事项。

三读条文明定,核安会依法委员5人至7人,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一人为副主任委员,两者由行政院长任命,其余委员由行政院长就有关机关人员或学者、专家分别聘派兼之,任期三年,任满得连任一次,委员任期届满前三个月或出缺三个月内,应该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员。

三读条文明定,主委出缺或因故无法行使职权时,由副主委代理;主委、副主委均出缺,或者因故无法行使职权时,由行政院院长指定委员一人代理主委;核安会委员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主任委员召集之,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包括核能、辐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政策的审议,年度施政计划之审议及考核等事项,均须经委员会决议。

另外,国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设置条例三读条文指出,国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为行政法人,监督机关为核安会,主掌核能安全技术、辐射防护技术,放射性废弃物处理、贮存与处置技术及核设施除役技术,原子能在生命科学、农业及工业等研究发展,以及核医及医材、新能源技术及系统的应用研究。

三读条文明定,研究院经费来源来自政府核拨及捐助、补助;国内外公私立机构及个人捐赠、受托研究及提供服务收入,以及营运及研发成果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