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原能会改「核安会」 三级机关、独立运作

郑丽文(左)表示,原能会将变成直属行政院的三级机关,独立运作。(图/记者陈佳雯摄)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行政院21日上午举行院会,会后发言人郑丽文转述江宜桦发言表示,院会通过《核能安全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将原能会变成直属于行政院的三级机关,独立运作,以宣示政府对核能安全检查的重视;接下来原能会也必须透过跟立委以及民间团体沟通,以寻求共识,并尽速完成立法。

郑丽文表示,虽然这只是《核能安全委员会组织法》,并没有直接碰触到核四问题,但外界还是用此来检视政府对核能安全的决心,在组织法中,原能会不单纯只是并入科技部,而是直属于行政院,相当于三级机关,并独立运作。

郑丽文说,虽然外界都期待原能会是否会恢复为二级机关,但根据《中央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对二级机关的部会数量有上限规定,若要恢复,则会牵动基准法以及组织法修订,况且在立法院无法反向操作,只能精简、不能扩充。

郑丽文也说,过去原能会不是独立机关,改归直属行政院后,可独立运作;也请原能能会在3月15日之前,研提新机关筹备小组设置要点,并且视立法院各机关组织法进程来推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