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直接停建? 江宜桦:违背行政立法分际、太独裁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江宜桦15日于国民党大会表示,政府不可能不要公投直接宣布核四停建,「这样的选项违法的」,而且若行政部门片面宣布停建,「是完全违背行政跟立法之间的分际」;他也说,「让我们把话讲清楚一点,行政部门能做的,就是全面检视核电的安全,如果说核四的安全无法通过检验,核四自然无法运转

政院长江宜桦说,若行政部门片面宣布停建核四,是违背行政跟立法之间的分际。(图/记者陈佳雯摄)

国民党上午举行党团大会,邀请行政院长江宜桦、副院长毛治国秘书长陈威仁经济部长张家祝、原能会主委蔡春鸿等行政首长进行「核能安全」相关研商

江宜桦于致词时表示,外界质疑「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宣布停建核四」,但他强调,民国89年扁政府四个月内停建又复建的原因,就是「一方面是经济冲击大,一方面是大法官会议点出违宪」,当初核四停建时让股市掉了将近2,000点,市值损失超过1.25兆。

因此,江宜桦说,「就程序上来说,如果行政部门没有寻求立法院同意就断然宣布停建,这是违反行政立法之间的分际,也会让外界觉得行政部门独裁专断」。

江宜桦也说,「让我们把话讲清楚一点」,行政部门能做的,第一就是用最严格的标准,全面检视核电的安全,如果说核四的安全无法通过原能会以及国内专家学者的检验,自然就不会发给核四装填燃料棒的许可;而如果说核四是安全的,得到原能会的认可,我们就主张应该要续建,如果说民众有不同意见,就举办公投来决定。

江宜桦说,政院会严格检视核四的安全标准,「台电认为合格的,重新再找国内外的学者专家,包括林宗尧,就是希望国内大家信任的学者专家,以及从国外延聘的学者专家,共同协助检测核四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