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谈破产审判:个人可破产 可重整 更可再创业

财联社3月8日电,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称,2023年,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9万件,同比增长68.8%,力促“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涉及债权2.3万亿元。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助“危机”企业寻“新机”,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1485件,762家陷入困境企业成功重整,盘活资产8790亿元,11.8万名员工稳住就业。报告特别指出,深圳法院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受理个人破产申请227件。比如,梁某被法院裁定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三年内偿还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履约,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