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徒手勒斃小黃司機 國民法官明審理將見「行凶過程」
士林地方法院今首度以国民法官法,审理陈瑞祥涉杀人案,今选任程序时,有候选国民法官担心看见血腥刺激性证据,虽然此案行凶手法为徒手勒颈,不会见血,但为维护国民法官身心健康,明天审理庭后,已安排国民法官团体咨商。
据悉,选任程序时,会先告知审理期间会有行凶等刺激证据,虽然此案是徒手勒颈,但有候选国民法官担心看到血淋淋照片。为了维护国民法官身心健康,审判长庭末谕知,明日下午庭后,将安排「国民法官团体心理咨商」
法院指出,从实到53名候选国民法官,抽出可全程到场的25名候选国民法官,再由审、检、辩三方进行个别询问,依法选出6位国民法官、4位备位国民法官,其中男性9人、女性1人;年龄31至40岁4位、41至50岁3位、51至60岁2位、61至70岁1位;学士6位、硕士及专科各2位;职业包含电子加工业、保险业、运输业、自营业、金融业、公务员、服务业、旅游业、医疗业等。
国民法官今宣誓后,聆听审判长的审前说明,与3名职业法官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陈铭埙、陪席法官张毓轩,共同组成国民法官法庭,从今下午起审理陈瑞祥涉杀人案。
公诉检察官今开审陈述,计程车司机林男去年4月6日,在清明连假结束后第一天,如往常到汐止车站排班载客,却遇到前晚喝醉的陈瑞祥,陈在6点23分许走到林的计程车后方小便,两人发生争吵,陈隔空呛声「俗辣!你不敢打!」等语,两人拉扯陈倒地后,趁林跌坐在地,踹踢林、蹲坐林后方,用手环绕脖子勒脖,见林无力举起手,还不松手,改用跪坐姿势一手捶打、一手勒脖,导致林到院前失去生命征象,当日上午8时许不治,咽喉部的会厌软骨充血,甲状软骨骨折导致窒息死亡。
检方称,将播放勒颈过程的每秒截图的行凶证据,现场目击者刘姓排班计程车司机、路过民众等笔录,也会提出精神鉴定、陈瑞祥抽血酒精浓度等证实平日及案发前心智状态,还有提出此案到场警员的笔录及秘录器,证实陈瑞祥案发前后路倒、行凶后状态。
此案将传唤精神鉴定人刘英杰医师到庭,解剖鉴定人医师孙家栋,则透过远距视讯作证,届时,辩护人、检察官、国民法官皆可依序提问,请国民法官公正判决。
陈瑞祥辩护人今指出,陈因生活不如意,长期饮酒酒精中毒,案发前陈饮酒后搭计程车离开,但在途中下车路倒,有给司机车资,太醉了走路不稳,曾向警察说要在池塘,要去钓鱼等语,「此案不是酒驾案件,法律不是处罚饮酒行为」请国民法官判定,此案是小争执后杀人,还是酒精中毒发生的意外悲剧?
审判长指出,此案争执事项为,被告遭检方起诉的犯罪事实,究竟该当杀人罪未必故意,或伤害致死罪?被告在本案行为时,是否有正当防卫?是否有监护处分、酗酒而犯罪刑之执行前令入相当处所施禁戒,多久适当?
陈男案发后遭警方当场逮捕,对员警说「我喜欢你们」,酒醒后声称「断片全忘了」直到国民法官庭准备程序时改称,只是想保护自己,但酒醉出力没有办法控制力道,认犯伤害致死罪。诉讼参与人、死者胞妹林女士日前表示「我哥走了,没办法说话,陈已经踢了哥哥,为何还要勒颈?到底是死者防卫,或是被告防卫,应调查清楚」。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国民法官法庭示意图。记者萧雅娟/摄影
陈男在新北市汐止火车站前广场涉嫌动手勒毙计程车司机林男。图/本报记者翻摄
陈男涉嫌勒毙计程车司机林男,警方上铐逮捕陈男。图/本报记者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