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诈骗台银导致365万呆帐 科技董座下场曝

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地检署

资本额2 000万元的某科技公司赵姓负责人涉嫌做假帐,在102年、103年度公司财报上虚增营业收入1亿多元、7700万多元,营造公司赚钱假象后,向台湾银行诈贷,造成台银365万多元呆帐损失,台银提告后,台北地检署依诈欺取财罪、商业会计法起诉赵男。

赵男的公司位于北市士林区,成立于2010年,资本额2000万元,赵的公司过去曾因提供不实交易发票供人逃漏税,赵遭台湾高等法院判刑2年,得易科罚金。

起诉指出,赵男2014年间分别在公司的102、103年度财务报表之损益及税额计算表上,虚增营业收入1亿526万4258元、7702万1283元,营造出公司业绩良好,赚进公司5个、3个资本额的假象。

赵男以不实的102、103年度财务报表,向台湾银行大安分行申请周转金贷款额度300万元、国内购料融资额度500万元,台银于2015年9月、10月间3度核拨共300万元给赵男公司。

结果赵男公司缴息至2015年11月借期届满即无力清偿,台银扣抵赵男公司存款后,赵男尚积欠台银365万8106元,台银始知受骗,向北检提告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