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强震重创花莲拟免征汽燃费 最快下个月上路

▲0403地震重创花莲,交通部拟免征汽车燃料使用费。(示意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0403强震重创花莲当地经济与观光产业,汽车运输业也受到冲击,交通部今(3日)预告修正「汽车燃料使用费征收及分配办法」第4条之1草案,将公告免征汽车燃料使用费,作业程序约1个月,最快下个月上路,估约1600辆车适用。

交通部表示,4月3日花莲地区发生芮氏规模7.2地震,重创当地观光产业,致汽车运输业营运受冲击,为协助因天然灾害而受影响的业者可持续营运,维系运输业市场基本需要的运作,有适度降低营运负担的必要。

交通部今预告修正「汽车燃料使用费征收及分配办法」草案,增订得参酌天然灾害严重程度及业者受影响的营运情形,公告减免征收汽车燃料使用费,以符实际需要,减免的对象、期间及额度由交通部另行公告。

交通部表示,该项修正因应天然灾情纾困措施,对公告适用的运输业者具有时效性,对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者,刊登公报隔日起7日内陈述意见,相关流程作业估计1个月时间,若顺利最快下个月实施,并公布适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