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交通罚锾拍卖房 宜兰分署撤回重拍
拒缴1.8万交通罚锾,宜兰分署撤回处分重回拍卖程序。(本报资料照)
因积欠1万8000元交通罚锾,被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拍卖房屋追缴引起争议,义务人陈青旭声明异议,行政执行署调查后,宜兰分署拍卖公告中的「木造房屋」早就不存在,公告登载错误,宜兰分署则自行撤回案件,重新回到拍卖程序,如果陈青旭仍拒不缴纳,还是会被拍卖房子。
行政执行署副署长陈盈锦表示,总署受理了陈青旭的声明异议案后展开相关调查程序,发现陈青旭确实有多次欠缴未纳相关税、费、罚锾的纪录,宜兰分署经多次合法送达通知后,依法执行义务人名下财产,并没有违误。不过,总署也发现宜兰分署查封笔录及测量笔录确有不周延之处,而且在拍卖公告记载的「木造房屋」标的物早就不存在,拍卖公告登载错误。
陈盈锦说,这个部分陈青旭的声明异议中并没有主张,但总署仍指示宜兰分署再行查证审酌后,宜兰分署于是依职权撤销陈青旭案拍卖程序,回复到拍卖前状态,并向总署撤回送请审议的声明异议案件。
陈盈锦指出,本来已经拍定陈青旭房屋的民众,总署也指示宜兰分署应依法退还其已缴纳的相关款项,保障其合法权益,妥适处理后续事宜。此外,陈青旭的欠缴则回到拍卖程序,陈青旭缴纳欠款就结案,如果仍拒不缴纳,还是会被拍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