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悲歌2】前台大教授:祖厝法拍4次 屋主却不知情!

新闻节目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43岁陈姓屋主,因1万8千元的交通罚单没有缴,祖厝竟遭法拍4次,而且屋主对此还浑然不觉!由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21日邀请屋主陈青旭前台法律陈志龙,以及有八年法拍经验经手过数万件执行案件的前司法事务官林更颖律师,深入了解事件原委,探讨为何屋主对法拍不知情,房屋却能被卖掉?以及,为何执行官不先查封屋内动产,却先法拍房屋?

▲陈姓屋主七旬老母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下跪求情。(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台大教授陈志龙:查封过程草率!屋主一次笔录都没做

陈青旭得知房屋遭法拍后,在脸书社团求援,结识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

整个查封过程,陈志龙抨击「非常草率」,本案最大的争议是,遭法拍屋主从头到尾都不知情!「义务人没做笔录,怎么可以直接点交?」执行署在进行一拍、二拍、三拍及特别程序拍卖时,都没有通知屋主。「总要给义务人最后陈述,最后陈述很重要!」

主持人苏位荣惊讶说,「照理说每一次拍卖都要通知,而且都要有封条!」

陈志龙回应,执行处在整个拍卖过程都没通知屋主,「只扯到2018年那三张(屋主妈妈)有签的(信封)」,整个2019年和2020年,执行署有做什么吗?「执行署做的通知、公义关怀到底在哪里?」

动产法拍价格低廉 执行官优先查封房屋

对于执行署先法拍房屋的作法,屋主陈青旭不满表示,他的银行户头在第一次法拍时,仍有三万多元的存款,而且家里有三台冷气,还有一组全新的电脑,市值总额加起来两万多元。

陈志龙认为,执行署就是因为没有诚意要解决这件事情,才会扯到交通法规。执行的目的应该是1.8万,但执行署却扯到交通法规。「这个叫做公义吗?叫做关怀吗?」陈志龙接着说,在别的执行案件,连「面膜」都可以被法拍,「这才叫做爱跟关怀阿!」但为何本案却先法拍房屋呢?

有丰富法拍经验的林更颖律师解释,执行官不先法拍动产,是因为执行官很难从动产的外观,判断动产是谁的?如果执行官查封到屋主以外第三人的动产,后续会有国赔的问题。

而即便屋内动产都是屋主所有,动产的价格认定也极为困难,因为动产不是用市价变卖,而是用「喊价」决定,例如一台电脑会从一百元开始喊价。因此动产在走过法拍流程后,通常会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卖掉。有就是说,即使查封屋主所有的动产,也未必能清偿1.8万元的罚锾。

而且动产在法拍前,还有保管的困难。在查封当天,陈先生一家人都不在,保管责任就落在宜兰分署身上,宜兰分署势必就要另外找搬家公司、仓储业者处理这批动产,就会额外再产生另外一笔费用。

慎选户籍地 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着的人

「一般人碰到这案子该怎办?」苏位荣表示,她身边也有朋友遇到类似状况,成年子女积欠健保费,名下价值数十万的股票遭查封,但全家人都不知道,因为送达的户籍地都是管理员在签收,直到股票被查封变现,友人才惊觉为时已晚。

林律师呼吁大众,户籍地要设在「所有信件都能收受的地方」,因为所有公权力的「送达」,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兵单税单等,都是往「户籍地」送。收到信后,不要内容看都不看就丢掉。如果家门口出现粉红色纸条,遇到「寄存送达」的情形,一定要按照单子的通知去领文件。「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着的人,如果你对你自己的权利都不闻不问」,我们在法律上就无法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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