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悲歌2】前台大教授:祖厝法拍4次 屋主却不知情!
基隆43岁陈姓屋主,因1万8千元的交通罚单没有缴,祖厝竟遭法拍4次,而且屋主对此还浑然不觉!由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21日邀请屋主陈青旭、前台大法律系陈志龙,以及有八年法拍经验、经手过数万件执行案件的前司法事务官林更颖律师,深入了解事件原委,探讨为何屋主对法拍不知情,房屋却能被卖掉?以及,为何执行官不先查封屋内动产,却先法拍房屋?
▲陈姓屋主七旬老母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下跪求情。(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陈青旭得知房屋遭法拍后,在脸书社团求援,结识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
整个查封过程,陈志龙抨击「非常草率」,本案最大的争议是,遭法拍屋主从头到尾都不知情!「义务人没做笔录,怎么可以直接点交?」执行署在进行一拍、二拍、三拍及特别程序拍卖时,都没有通知屋主。「总要给义务人最后陈述,最后陈述很重要!」
主持人苏位荣惊讶说,「照理说每一次拍卖都要通知,而且都要有封条!」
陈志龙回应,执行处在整个拍卖过程都没通知屋主,「只扯到2018年那三张(屋主妈妈)有签的(信封)」,整个2019年和2020年,执行署有做什么吗?「执行署做的通知、公义和关怀到底在哪里?」
动产法拍价格低廉 执行官优先查封房屋
对于执行署先法拍房屋的作法,屋主陈青旭不满表示,他的银行户头在第一次法拍时,仍有三万多元的存款,而且家里有三台冷气,还有一组全新的电脑,市值总额加起来两万多元。
陈志龙认为,执行署就是因为没有诚意要解决这件事情,才会扯到交通法规。执行的目的应该是1.8万,但执行署却扯到交通法规。「这个叫做公义吗?叫做关怀吗?」陈志龙接着说,在别的执行案件,连「面膜」都可以被法拍,「这才叫做爱跟关怀阿!」但为何本案却先法拍房屋呢?
有丰富法拍经验的林更颖律师解释,执行官不先法拍动产,是因为执行官很难从动产的外观,判断动产是谁的?如果执行官查封到屋主以外第三人的动产,后续会有国赔的问题。
而即便屋内动产都是屋主所有,动产的价格认定也极为困难,因为动产不是用市价变卖,而是用「喊价」决定,例如一台电脑会从一百元开始喊价。因此动产在走过法拍流程后,通常会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卖掉。有就是说,即使查封屋主所有的动产,也未必能清偿1.8万元的罚锾。
而且动产在法拍前,还有保管的困难。在查封当天,陈先生一家人都不在,保管责任就落在宜兰分署身上,宜兰分署势必就要另外找搬家公司、仓储业者处理这批动产,就会额外再产生另外一笔费用。
「一般人碰到这案子该怎办?」苏位荣表示,她身边也有朋友遇到类似状况,成年子女积欠健保费,名下价值数十万的股票遭查封,但全家人都不知道,因为送达的户籍地都是管理员在签收,直到股票被查封变现,友人才惊觉为时已晚。
林律师呼吁大众,户籍地要设在「所有信件都能收受的地方」,因为所有公权力的「送达」,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兵单、税单等,都是往「户籍地」送。收到信后,不要内容看都不看就丢掉。如果家门口出现粉红色的纸条,遇到「寄存送达」的情形,一定要按照单子的通知去领文件。「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着的人,如果你对你自己的权利都不闻不问」,我们在法律上就无法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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