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悲歌1】欠1万8祖厝被查封!屋主怨:法拍完才被买家通知
新闻节目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43岁陈姓屋主因欠缴1万8千元的交通罚单,市值两百多万的祖厝竟遭查封,法拍135万!本案也因陈家人至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陈情,七旬老母跪地求情画面曝光,引发社会议论!由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21日邀请屋主陈青旭、前台大法律系陈志龙,以及有八年法拍经验、经手过数万件执行案件的前司法事务官林更颖律师,深入了解事件原委,探讨执行署是否有超额查封?一般民众如果遇到类似问题,能如何解决?
▲陈姓屋主的七旬老母,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下跪求情。(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祖厝才刚装修完 才知被法拍
遭法拍的屋主陈青旭,是43岁的单亲爸爸,他独力抚养两名子女和七旬老母,平常都在中南部跑工程,一个月只有4到6天会回家。
外观斑驳的透天祖厝,是陈青旭一家六口安身立命的地方。在过年前,祖厝的管线和电路才刚装修好,未料2月中旬却收到买方的法拍通知。那时,陈青旭才第一次知道祖厝已经被法拍!
查封未贴封条 屋主对法拍毫无警觉
「就算我再怎么不对,你贴个封条,让我们知道说,我们家真的很危险,要赶快去处理这个案件!」陈青旭不满表示,他作为义务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房屋要被法拍。如果政府在查封时有封条,他就会知道「家里很危险」,会马上去缴钱。
陈青旭解释说,起初书记官在电话中说「一定」有封条,后来到法务部行政执行处宜兰分署调阅卷,竟然连宜兰分署都没有封条照片,「这真的很扯!」结果书记官现场就改口说,如果没有封条,依然有法律效力。
「几乎不敢相信!因为这是第四次的拍卖!」主持人苏位荣惊讶表示,如果查封拍卖没有贴封条,是一个很大的程序问题!
▲ 陈青旭不满被法拍的祖厝没贴封条,使他没有被法拍的警觉。(图/记者陈雕文摄)
屋主怨:查封没人通知 还「侵入我们家」
主持人苏位荣追问陈青旭,查封前难道都没收到通知信函吗?
「没有!」陈清旭不满表示,房屋在查封时,不仅没封条,政府单位来家里测量会勘时,也没有通知里长或邻长到场,「就算我们家完全没有人,为何不请里长、邻长或当地管区,来我们家亲自托告一声?」反而还「侵入我们家」!
执行署曾说明,妈妈已签收三次信件。陈青旭回应,妈妈不识字,平常连签自己的名字都要想一下。而且这么多年的事情,她已经忘记是否签收过这些文件。而且妈妈平常有做资源回收,常常半夜睡不着,会把家里的报纸、纸张拿去回收。
▲陈青旭不满查封人员在他家没人的时候,「侵入」家中勘查。(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陈青旭得知房屋遭法拍后,在脸书社团求援,结识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
整个查封过程,陈志龙抨击「非常草率」,本案最大的争议是,遭法拍屋主从头到尾都不知情!「义务人没做笔录,怎么可以直接点交?」执行署在进行一拍、二拍、三拍及特别程序拍卖时,都没有通知屋主。「总要给义务人最后陈述,最后陈述很重要!」
主持人苏位荣惊讶说,「照理说每一次拍卖都要通知,而且都要有封条!」
陈志龙回应,执行处在整个拍卖过程都没通知屋主,「只扯到2018年那三张(屋主妈妈)有签的(信封)」,整个2019年和2020年,执行署有做什么吗?「执行署做的通知、公义和关怀到底在哪里?」
陈志龙认为,执行署就是因为没有诚意要解决这件事情,才会扯到交通法规。执行的目的应该是1.8万,但执行署却扯到交通法规。「这个叫做公义吗?叫做关怀吗?」陈志龙接着说,在别的执行案件,连「面膜」都可以被法拍,「这才叫做爱跟关怀阿!」但为何本案却先法拍房屋呢?
对于执行署先法拍房屋的作法,屋主陈青旭不满表示,他的银行户头在第一次法拍时,仍有三万多元的存款,而且家里有三台冷气,还有一组全新的电脑,市值总额加起来两万多元,但一切却好像是「秘密进行」,屋主对房屋遭法拍浑然不觉。
有丰富法拍经验的林更颖律师解释,执行官不先法拍动产,是因为执行官很难从动产的外观判断动产是谁的?如果执行官查封到屋主以外第三人的动产,后续会有国赔的问题。
而即便屋内动产都是屋主所有,动产的价格认定也极为困难,因为动产不是用市价变卖,而是用「喊价」决定,例如一台电脑会从一百元开始喊价。因此动产在走过法拍流程后,通常会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卖掉。有就是说,即使查封屋主所有的动产,也未必能清偿1.8万元的罚锾。
而且动产在法拍前,还有保管的困难。在查封当天,陈先生一家人都不在,保管责任就落在宜兰分署身上,宜兰分署势必就要另外找搬家公司、仓储业者处理这批动产,就会额外再产生另外一笔费用。
至于帐户有钱能缴罚单,房屋却仍被法拍的原因,林更颖律师解释,「扣薪命令」只有「在送达邮局的那一天」,当户头里有余额,才会发生效力。
主持人苏位荣追问,本案在拍卖第一次后流标,没人来买。后来陈先生的户头陆续有钱汇入,公务员会再回头查户头吗?
「不会!」林律师说明,这在实务上会衍生出「多久查一次帐户」的问题。例如,每个礼拜发一次扣薪命令?还是每个月发一次?宜兰分署108年总共收到超过60多万件的执行案件,如果每个月都发一次扣薪命令,全台「金融机构都会被瘫痪!」
最后,林律师解说,本案也没有超额查封的问题。在实务上,「超额查封」,是指「复数」查封的意思。例如一口气查封「两」栋房子。或除查封房子外,还查封帐户,都会构成「超额查封」。但如果为了1.8万元罚锾,只查封一栋房子,在实务上不构成超额查封。
法律上无解 屋主只能私下找拍定人协商
主持人苏位荣问:「本案在法律上没有解套方案吗?」林更颖律师认为没有,因为本案已经合法移转权利证书,拍定人已经拿到不动产的所有权,但屋主还是可以去找拍定人协商。
苏位荣接着问:「假设本案在执行上有瑕疵,能申请异议吗?」林律师回应,「假设」本案执行上有「重大瑕疵」,例如完全都没做送达的动作,当然可以「撤拍」!就是将把法拍屋还给屋主,把法拍的135万退还给拍定人。但本案是否有重大瑕疵?必须由法院来认定。
慎选户籍地 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着的人
「一般人碰到这案子该怎办?」苏位荣表示,她身边也有朋友遇到类似状况,成年子女积欠健保费,名下价值数十万的股票遭查封,但全家人都不知道,因为送达的户籍地都是管理员在签收,直到股票被查封变现,友人才惊觉为时已晚。
林律师呼吁大众,户籍地要设在「所有信件都能收受的地方」,因为所有公权力的「送达」,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兵单、税单等,都是往「户籍地」送。收到信后,不要内容看都不看就丢掉。如果家门口出现粉红色的纸条,遇到「寄存送达」的情形,一定要按照单子的通知去领文件。「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着的人,如果你对你自己的权利都不闻不问」,我们在法律上就无法帮助你。
陈青旭的遭遇受到社会关注后,行政执行署已声明,本案会暂缓执行一个月,但后续发展将如何?仍待执行署处分。
对于政府法拍祖厝的作法,陈青旭沈痛表示,自己作为单亲爸爸,育儿压力很大,「每个人都想要回家,看到自己的小孩和妈妈」,没人愿意在外地工作!「不管我们的生活再不好过,我们家知足,生活就快乐,这就是我的诉求。」
主持人苏位荣感慨总结:「世间总有甘苦人,请大家以柔软的心看待问题,行政执行不是民事执行,执行手段和程序可以更细致些。」天秤的正义,不应只考量生冷的法律,更多要看的是「衡平」。我们的社会与体制,有公正,但也有偏见;有掌握权力的阶级,但也有边缘化的族群。这个事件让大家省思,强力执行法律的同时,更要有同理心和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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