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月公益彩券盈余16.93亿元

台湾彩券公司25日表示,110年4月份政府创造的公益彩券盈余新台币16.93亿元,自103年1月至110年4月底为止,第4届公益彩券累积政府公益盈余达2,100.50亿元,依规定分配其中50%供地方政府办理社会福利、45%供政府补助国民年金,其余5%则挹注全民健康保险准备。

台湾彩券公司表示,110年4月份单月为政府创造的公益彩券盈余为16.93亿元,其中8.46亿元分配至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社会福利之用,惟实际拨付数将依「财政部公益彩券监理委员会组成办法」第三条规定办理,7.62亿元分配至国民年金,0.85亿元则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险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