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起,在韩国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否则罚款!

新冠疫情下,韩国要求人们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 (示意图路透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网站消息,韩国「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周四(8日)宣布,根据10月13日生效的《传染病预防管理办法》,韩 国「疾病管理厅」将下达行政命令,要求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过渡期1个月。主要内容包括:

一、从11月13日起,在规定公众场所内(包括公共交通工具、集会现场医疗设施疗养设施等)必须戴口罩,违者将被处以10万韩圜(约新台币2470元)以下罚款

二、建议戴上经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认可的「外用医药品」型口罩,包括卫生用、手术用和防飞沫口罩,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也可使用能遮掩口鼻的棉布口罩或一次性口罩。 使用网纱型、呼吸阀型口罩,或以头巾物品代替口罩,以及佩戴不合规范(如未完全遮盖口鼻)亦将被罚款。

三、未满14周岁或由于医学原因不宜戴口罩的人员,以及饮食、盥洗、游泳、洗澡、演出、治疗等特定情形可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