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女「被结婚」!生2子给不了「母爱」...痛诉:心里只有仇恨和痛苦
▲马泮艳当时不知情12岁的自己已经「被结婚」。(图/翻摄自《中国新闻周刊》视频)
重庆「巫山童养媳事件」的女主角马泮艳12岁就被卖去陈家,并在遭到性侵后生下一儿一女。马泮艳日前在微博上发文求助,「你会抚养被强奸生的孩子吗?」她表示,虽然她知道孩子是无辜的,但当时被侮辱的记忆现在仍折磨着她,导致内心十分抗拒。不少网友看到贴文后,纷纷留言讨论,再次掀起热议。
综合陆媒报导,马泮艳9岁就丧父,母亲患有精神病,因此就由伯父马正松代为扶养,孰料当时年仅12岁的她,竟被以「童养媳」的方式卖给了29岁的陈学生,完全没有人顾虑她的意愿。在马泮艳13岁时遭到陈学生性侵,并于隔年生下第一个女儿、5年后再生下儿子。
2016年,马泮艳时年28岁,她的遭遇被媒体报导后,引发社会关注。马泮艳控告陈学生性侵未成年的自己,并因事件曝光后,法院才受理马泮艳的离婚申请,她的儿女则交由陈学生抚养。
▲「巫山童养媳事件」再次引发讨论。(图/翻摄自微博/中国新闻周刊)
日前,马泮艳在微博「巫山六月雪」上发文求助,「你会抚养被强奸生的孩子吗」。这对儿女在去年暑假时,希望能到马泮艳的住所玩,由于她的内心仍旧抗拒,因此询问了其他做为人母的女性,不料竟是得到「要给他们母爱,让她们来玩」的回应。
马泮艳表示,「我发现我做不到善良,她们在身边不断提醒我那段黑暗的过去,关在房间里被毒打、被强奸、被侮辱的经历」,她并不觉得这两个孩子是自己「生」的,且给不了所谓的「母爱」,心里只有仇恨和痛苦。
马泮艳痛诉,「陈学生那个畜生总是喊她们找我要钱,还教孩子恨我」,导致自己硬挤出生活费给孩子后,也得不到任何感激,只有要钱的时候才会来找她。马泮艳无奈表示,她的大女儿现年18岁,「只比我小13岁,这样的妈,在她们眼里很丢脸,不能对外面说。」
马泮艳的遭遇和困扰再次受到外界关注,「中国新闻周刊」也在微博上发文讨论是否「有义务抚养遭强奸所生的孩子」。中国新闻周刊创建了投票,并给出「有义务,亲生母亲在法律上有相应抚养义务」、「没义务,孩子是被迫所生,不属于个人意愿」的选项,吸引19.8万人参与投票讨论。
不少网友看到贴文后,留言表示,「心灵和身体已经受到巨大的伤害了,还要在经济上付出」、「不但没义务养,还必须惩罚强奸犯」、「就孩子而言,孩子是无辜的」、「为啥选项里没有父亲承担义务」、「交给福利院或者让正常夫妻领养吧」、「要以孩子成长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