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和叔叔性交!德法官:父母无权阻止「会危及发育」

▲德15岁少女与47岁叔叔发生性行为法庭裁定,少女的父母无权阻止女儿和叔叔发生关系。(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德国一名15岁少女去年恋上已婚的47岁叔叔,两人事后奔逃至法国被逮。少女的父母亲事后要求德法官禁止两人来往,但法庭日前裁定,少女的父母亲无权阻止女儿和叔叔发生性关系。

根据《英国电讯报》报导,化名约瑟芬(Josephine)的15岁少女去年恋上已婚的47岁叔叔,之后跟随对方私奔至法国,两人最终在法国南部被发现。约瑟芬当时告诉警方,奔逃至法国都是出自自己的意愿,「我爱上了这个老头」。这让少女的父母亲无法接受,担心这段关系将危及女儿的幸福,因此要求德国当局禁止女儿和叔叔来往。

然而根据德国「性行为同意年龄规定合法的性行为年龄为14岁,因此法官也表示,应该尊重约瑟芬的意愿,假使当局逼迫两人禁止来往,恐将对少女的身心理发展社会情绪造成严重的损害。

与此同时,法官也强调,这项判决并非支持约瑟芬与叔叔间的畸恋,「法庭并不会对『一名47岁的已婚男子是否该回应14岁少女的情感一事发表任何评论,虽说两人的关系或许无法获得世人接受,但这并不属于刑法范围,也没有明确禁止。」约瑟芬事后办妥休学手续后,入住政府庇护中心,同时也在精神病院待了5个月;另外对于叔叔的下落,约瑟芬一概不提。

报导提到,欧洲各国间的「性行为同意年龄」大不同,德国、义大利葡萄牙奥地利合法年龄为14;英国为16;另外像是法国则是15、爱尔兰是17。至于西班牙原本为13岁,也是欧盟国「性行为同意年龄」标准最低的国家,但为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虐待,于2013年改为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