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搞上已婚老板 牵手辩称「身体寒冷要暖手」

傅女与已婚老板外遇,遭老板娘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判赔14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一对夫妻共同经营游戏代理公司妻子却发现丈夫与公司的傅姓专案经理有一腿,多次共同外出逛街,互赠圣诞节、情人节礼物,且有牵手、搂抱等亲暱举动,愤而对傅女提告求偿。傅女辩称所有举动都是礼仪,且因她的身体异常寒冷,才会牵手暖手,但台北地院不采信,判傅女要赔元配14万元,可上诉。

妻子提告主张,傅女2019年9月间进入公司担任专案经理,员工都知道公司廖姓负责人是她丈夫,傅女却仍与廖男交往,同年12月赠送廖男印有「Love you 3000」文字的礼物,圣诞节当天2人并到牛排馆用餐,有牵手、搂腰、摸头等亲暱动作,廖男则回送Tiffany品牌戒指情侣香水,餐后共同到旅馆过夜。

妻子并指,她2020年1月间发现廖男与傅女约会完后,共同返回内湖区住所,疑似同居在该处,同年2月14日情人节,傅女又赠送廖男印有「I LOVE YOU」字样手工糖果,廖男也回赠要价9万余元的爱马仕长夹,2人后来还一同出外旅游泡温泉等,傅女已侵害她的配偶权,故求偿60万元。

傅女辩称,她从未在公司见过廖男的妻子,不知2人是夫妻关系,「Love you 3000」礼物是源自艺人潘玮柏等人演唱的同名歌曲歌词寓意为勉励不忘初衷,是同事间互相合作、打气之语;又廖男在国外长大,牵手、搂腰都是出于礼仪,又因她身体异常寒冷,才会与廖男牵手暖手。

傅女解释,因她与廖男刚好是同一社区邻居,下班后才一起到超市采购日用品,搭廖男顺风车回社区,并未同居,2人也从未一同入住饭店或发生性行为,也没收受廖男赠送的礼物,元配并未就指控内容尽举证之责。

不过,北院依据妻子搜集的相关录影画面及照片,认定傅女与廖男的行为已逾越一般社交礼仪所允许的范围,且傅女称廖男与他住同社区、不同房,却未举证廖男门牌号码为何,故不采信傅女辩词

北院另依据妻子的财产资料,认定妻子在傅女到职后仍有前往公司,虽然廖男在傅女到职后隔月,以「神明指示」为由要求妻子不要再进公司,但该公司当时员工不到10人,廖男已婚事实所有员工都知道,只有傅女辩称不知,也不合理

此外,妻子提出与傅女前夫对话纪录证明女因与廖男在外过夜,被前夫发现后才离婚,前夫甚至还说「他们的事情坦白说我也无能为力」,加上廖男后来也对妻子提起离婚诉讼,但被妻子拒绝,北院因此认定傅女侵害配偶权,判赔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