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盐酥鸡摊打工惨遭强暴 老板辩称:只有猥亵!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少女时常到邻居开设的咸酥鸡摊帮忙打工,却惨遭邻居2度性侵,又遭到喝醉的父亲猥亵,一审法官判处邻居8年、父3年6月的徒刑,2人不满提出上诉,二审法官于15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全案仍可上诉。

▼ 恶邻居趁机性侵少女,遭判刑8个月。(图/取自网路)

判决书指出,少女于2011年在家中整理床铺时,喝醉酒的父亲竟趁机从后方抚摸她、强制猥亵,少女惊声大叫,立刻打电话向母亲求助,母亲报警处理,警方侦讯时,才得知原来少女惨遭邻居性侵2次。

判决书指出,林姓邻居经营咸酥鸡摊,少女时常去帮忙打工赚钱。少女供称,林男于2010年间,假藉骑机车载她的机会,将她带到水库人烟稀少处强暴她;2011年间,又强拉她至某大楼顶楼强制性侵得逞。林男在侦讯时,一度坦承性侵,随后又改口说:「只有猥亵!」供词前后不一,测谎结果也未通过。

一审法官认为,父亲应该是喝醉酒,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猥亵女儿,判刑3年6月;仅管林男已与少女家人和解,仍依法处以8年有期徒刑,二审法官于15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