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出少年观护所到姐姐家庆祝 深夜竟遭姐夫强压性侵

少女惨遭姐夫性侵。(图/CFP)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16岁少女结束在少年观护所收容后,应姊夫阿中化名)邀请到姐姐家喝酒庆祝,但晚上睡觉时就遭到强压性侵,虽然她不断推阻、表态不愿意,最后仍遭应上得逞,挨告后被依强制性交罪判1年徒刑,但可缓刑5年。

据判决书,阿中去年3月以庆祝为理由,邀请老婆的16岁妹妹家里喝酒,庆祝离开少年观护所,但到了隔天凌晨少女趴在客厅地板上准备就寝,他竟然就直接压了上去,强行脱掉对方裤子内裤,并无视少女激烈拒绝,强压性侵得逞。

由于少女后因他案被安置,并将受辱过告诉社工,阿中因此挨告,但也坦承犯行法官审理考量他没有前科,因一时受酒精影响冲动犯案,并与少女、少女的监护人达成和解,表明悔意,少女也说只希望安置生活不被影响,不想再见到姐夫,但想到姊夫是家中经济支柱,如果被抓去关,会影响到姊姊的生活,也同意可让他缓刑,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1年徒刑,缓刑5年,期间禁止接触、骚扰少女,并需提供180个小时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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