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疑遭性侵羞愤跳楼亡 涉案少年:做到一半就停了

记者林炜杰新北报导

新北市板桥长江路一处社区今(22日)上午7时许传坠楼死亡事件,一名16岁陈姓少女疑似因生前遭谢姓少年欺悔,在同学住处顶楼跳下,倒卧血泊送医身亡。遭指控的谢姓少年到案供称「的确有发生关系,但做到一半被拒绝就停止了」,让少女家长气得提告。

▲▼ 少女生前疑似遭友人性侵,愤而坠楼轻生身亡。(图/翻摄当事人脸书/记者林炜杰翻摄,照片变色处理。)

据了解,坠楼身亡的16岁陈姓少女因为常常翘家,是辖区警方通报的协寻对象,少女平常都借住在板桥长江路一段某同学住处,而陈女生前才向同学哭诉,「前天跟朋友有跑到芦洲,借用20岁谢男住处玩乐,但是遭到谢男性侵」,同学们怀疑陈女因而轻生。

陈姓少女父亲表示,女儿翁姓好友曾提到,女儿日前借住一名女性友人芦洲住家时,因女性友人跟其男友出去,单独留下女儿与同住该处的谢姓男子家中爱女疑似就这样被这名20岁的谢姓男子性侵得逞。

陈父将这些资讯提供给警方,同时也对谢姓少年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诉,警方约谈相关涉案人进行调查后,涉嫌性侵的谢少向警方供称「我的确有跟她发生性关系,但是做到一半被抵抗拒绝后,就没有继续做了」,警方将调查少女死因和性侵案的关联。警方调查,谢姓少年行为触犯刑法221条「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6条妨害性自主罪规定,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227条,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正依法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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