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伙男友抢移工300 一句「为了好玩」可判7年以上徒刑

▲4人拿玩具枪抢劫。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本报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苗栗县竹南镇一名17岁的黄姓少女,2017年9月间郑姓男友邱姓、黄姓男子,分别骑着两部机车,戴着口罩拿着玩具枪,朝一名落单的外籍移工抢钱,不过对方表示没有钱,遂抢走对方项链,事后被捕时竟供称是「为了好玩」,地检署日前将4人起诉,可处7年以上徒刑

黄姓少女20179月16日凌晨,和郑姓男友及2名男子因为缺钱花用,竟分别骑两部机车,戴口罩并遮住车牌,拿着玩具枪,到竹南科学园区附近寻找下手目标,后锁定一名落单的外籍移工,并拿出玩具枪恐吓对方交出现金,对方回答没有钱,他们见到对方脖子上的K金项链市值300元)要求交出,移工害怕遭遇不测只好乖乖交出,移工事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扩大调阅监视器画面,1个多小时后就逮到4人,并在邱姓男子住处找到犯案用的口罩,讯问犯案动机时,4人竟回答,「只是为了好玩」,并坦承都是一起策划犯案的。全案涉及结伙强盗属于加重强盗罪,移送地检署侦办,3名男子的部分检方依法起诉,法定本刑可处7年以上徒刑,黄姓少女因未成年依法可获减刑,不过现因其他案件收容于少年观护所。